(相关资料图)
1、《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系统文件标识方法(GB/T12790-2008)》代替GB/T12790—1991《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系统文件标识方法》。《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和系统文件标识方法(GB/T12790-2008)》与GB/T12790—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修改了“文件”、“核安全级的”、“冗余设备或系统”术语的定义;原标准的“第4章要求”改为“第3章要求”,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:原“核安全级的”改为“核安全相关的”;原“标志”改为“标识术语”;原“细部”改为“特定部分”;原“代号”改为“代码”;修改了附录A中图A.1~图A.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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